主板上市要求
要在香港主板上市条件,需符合一定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测试) | ||
项目 | 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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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测试 | 三年累计盈利≥ HK$5,000万 (上市前1年盈利≥ HK$2,000万) 市值≥ HK$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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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收入测试 | 最近一年收入≥ HK$5亿 市值≥ HK$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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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 | 最近一年收入≥ HK$5亿 市值≥ HK$20亿 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前三年营业现金流合计≥ HK$1亿 |
此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 最低公众持股量一般为25% (如上市时市值> HK$100亿可减至15%)
- 至少300名股东
- 管理层最近三年不变
- 拥有权和控制权最近一年不变
- 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并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 要求每半年提交财务报告
在主线业务角度来说,港交所并没有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业务目标声明方面,并没有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画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此外,主要股东有股份禁售期,一般为半年,而资讯披露要求方面,公司须提交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创业板上市要求
创业板(GEM) 上市要求低于主板,是为中小型企业而设,其财务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有利新兴行业上市集资。
财务要求:
- 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前两年营业现金流合计≥ HK$3,000万
- 市值≥ HK$1.5亿
其他要求:
- 最低公众持股量一般为25%(如上市时市值> HK$100亿可减至15%)
- 至少100名股东
- 管理层最近两年不变
- 拥有权和控制权最近一年不变
- 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并必须占
- 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 要求每一季度提交财务报告
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HK$5亿,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其次,最低市值方面也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香港上市时不能少于HK$4,600万。最低公众持股量为HK$3,000万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HK$40亿,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从主线业务角度,申请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也允许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业务目标声明方面,也须申请人说明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画于上市后哪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主要股东的售股也有限制,普遍设有1年禁售期。资讯披露方面则与香港主板上市条件不同,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要求按季披露,中期报告和年报中必须列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证券代号差异
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证券市场分为主板和创业板两个交易平台,投资者可以用证券代号来简单分辨,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其证券代号会以「8」字为首,如中国有赞(8083) 和法诺集团(815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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